筑门窗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等,包括总包单位和招标人分包工程,
包括其范围内工程变更及增减工程。
⑶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水工程、室内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
程、室内通讯工程、室内智能化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室内燃气工程、室
内通风工程、室内空调工程等,包括总包单位和招标人分包工程。
⑷园区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给水工程、小区排水工程、小区电气工
程、小区通讯工程、小区智能化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工程、小
区园林工程、小区围墙工程等。
⑸小区综合管网工程:小区道路工程、雨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
程、自来水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电力管网工程、电话管网工程、电
视管网工程、宽带管网工程、路灯管网工程、消防管网工程、监视管网工
程、抄表管网工程等。
⑹项目承包范围,包括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程及红线内所有工程。
⑺工程质量保修:按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工程质
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4.4 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阶段为 24 个月(含二次装修施工),第二阶段为 36 个月
(含二次装修施工),第三阶段为 24 个月(含二次装修施工)。
每个阶段的监理服务期限起止日期:以桩基工程开工时间及招标
人通知为起点,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备为终点。
如遇因工程工期延误,监理服务期限相应顺延,具体情况处理见
商务标。
4.5 监理服务内容
4.5.1 监理工作基本要求
⑴按委托监理合同和招标人现场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施工进度、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对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施工合同、
工程信息等进行管理,积极做好现场各方协调工作。
⑵熟悉和掌握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熟悉和掌握设计
图纸,熟悉和掌握相关合同内容,熟悉和掌握工程实际施工情况。
⑶负责组织各项设计图纸会审工作,负责监督各承包单位按设计
图纸、设计变更及招标人书面指令施工。
⑷负责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及时形成每周例会纪要报招标人。在每
周例会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
⑸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的要求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⑹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
场材料质量,确保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