⑶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工作计划》或实施细则;
⑷选择确定各监理组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⑸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
人员调配;
⑹建立和完善该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
⑺组织该项目实施中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
⑻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⑼会同建设单位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
明、竣工资料等;
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工作作出决策,如计
划审批,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意
外风险等;
⑾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组织该项目建设中
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
⑿负责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
⒀审核并签署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资料和监理文件;
⒁组织重要分部工程和项目的检查验收。
⒂建立项目监理日志,每月定期地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
告和例外报告,使业主能及时掌握工程建设的情况。
⒃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情况;
⒄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⒅执行公司指示和业主方根据监理合同所规定范围内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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