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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附表范围内的项目。通常应为有关项目最终的综合性的使用功能,如室内环境检测、
层面淋水检测、照明全负荷试验检测、智能建筑系统运行等。
  主要功能抽测项目的进行,可对照该项目的检测记录逐项核查,可重新做抽测记录表,
也可不形成抽测记录,在原检测记录上注明签认。
  6.5.3 记录填写:主要功能项目抽查完整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在《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
验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项目抽查》表中填写抽查意见,并给出是否符合验收规范的结论。
  6.6 观感质量验收
  6.6.1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各复查分部工程成品质量、对分部验收时还未形成部分的观感质
量进行验收。
  6.6.2 实施重点:检查时,应将建筑工程外檐全部看到,对建筑物的重要部位、项目及有
代表性的房间、部位、设备、项目都应检查到。
  6.6.3 记录填写:表中检查情况的填写:验收小组在现场检查后,填写检查情况。由总监
理工程师填写综合评价意见,并给出是否符合要求的检查结论。
  应注意:该记录表与其他记录表不同,并非施工单位先验收合格后填写好后再由总监理
工程师验收签认,而是在现场检查后实地填写检查情况。
  6.7 记录填写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
功能抽查情况、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的签认。
  

由总监理工程师在 验收结论 栏内填写 同意验收 意见。

  

各栏均同意验收且经各参加检验方共同商定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填写 综合

验收结论 ,可填写为 通过验收 。
  另外,规范还明确了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以及子单位工程分包包工程先行验
收的相关规定。
  

结束语: 强化验收 是新验收标准编制的指导思想之一,监理单位率先以新验收标准来

规范监理工程师的质量验收行为,提高质量验收的工作水平,将为全面全员落实和执行
新验收标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