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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双方都应当履行自己
的债务,一方不履行或者有可能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据此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2004 年考题:《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任何
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而( )的行为。
  A

 

.解除合同 ;B

 

.变更合同 ;C

 

.转让合同 ;D

 

.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答案:D。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同时履
行抗辩权包括:①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②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
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2)合
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3)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4)对方的
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所谓对价给付是指一方履行的义务和对方履行的义务之间具
有互为条件、互为牵连的关系并且在价格上基本相等。
  2.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也包括两种情况:①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
顺序的,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时,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对本方的履行要求;②
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规定的,后履行的一方也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后履行抗辩权应满足的条件为:(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2)合
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
务;(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先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安抗辩权,是指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合同成立后发
生了应当后履行合同一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应当先履行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
提供担保前权拒绝先为履行。
  应当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记):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 (3)丧失商业

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的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的担保,中止履行一
方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就中止履行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不当履行的处理
  1

 

、因债权人致使债务人履行困难的处理: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

变更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
住所应当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会使债务人不知向谁履行债务或者不知在何
地履行债务,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出现这些情况,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
提存。
  2

 

、提前或者部分履行的处理: 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就开始履行自己的义务。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而只履行了
自己的一部分义务。提前或者部分履行会给债权人承受权利带来困难或者增加费用。 债
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但不损害债权
人利益且债权人同意的情况除外。
  3 合同不当履行中的保全措施:保全措施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
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时,允许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这些措施
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

 

   (1)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时不能行使代
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债权为限.其发生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