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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竣
(交)工验收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公路安全运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
  一、质量鉴定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由该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或竣工验收单位指定的质量监督
机构负责组织。
  2、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3、公路工程质量鉴定依据质量监督机构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
资料,同时可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定(必要时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可委托有相
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4、质量监督机构的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在竣工验收前完成。
  (二)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1、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
大桥、大桥、中桥、隧道以每座作为一个单位工程(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分为多个
合同段施工时,以每个合同段作为一个单位工程);互通式立体交叉的路基、路面、交通安
全设施按合同段纳入相应单位工程,桥梁工程按特大桥、大桥、中桥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
程。
  2、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
一个分部工程;桥梁上部、下部各作为一个分部工程;隧道衬砌、总体各作为一个分部工
程。
  (三)鉴定方法
  1、分部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工程实体检测以本办法规定的抽查项目及频率为基础,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
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 100 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
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 15 分;内业资料审查时资料中
存在的问题,在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 5 分。
  Σ[抽查项目合格率×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100
  Σ 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2、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
质量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采用加
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Σ[分部工程得分×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Σ 权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