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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

号文件 关于印发《2002 年度

工程建设

国家标准制定、修订

计划》的通知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为主编单位,会同全国 21 个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制定不同地区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丰富经验,吸收了发达国家编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最新
成果,认真研究分析了我国公共建筑的现状和发展,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召开全国性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为 5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环境节能设计计算参
数,建筑与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节能设计等。

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
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 100013),以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南建筑设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