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编制业务
绩效工资总额为业务到账收入的 14%。具体分配如下表:
分配对象
分配比例
备注
技术负责人
1%
部 门 经 理
1.5%
签字注册造价师
0.5%
原则上应为项目经理
项目组成员
11%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成员工作量分配
注:总额小于
500
万元的编制业务计提比例增加
15%
。
(三)清单或拦标价编制业务
绩效工资总额为业务到账收入的 17%。具体分配如下表:
分配对象
分配比例
备注
技术负责人
1%
部 门 经 理
1.5%
签字注册造价师
0.5%
原则上应为项目经理
项目组成员
14%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成员工作量分配
注:总额小于
500
万元的编制业务计提比例增加
15%
。
(四)跟踪审计业务
绩效工资总额为业务到账收入的 12%。具体分配如下表:
分配对象
分配比例
备注
技术负责人
1%
部 门 经 理
1.5%
签字注册造价师
0.5%
原则上应为项目经理、驻地工程师
项目组成员
9%
由项目负责人根据成员工作量分配
此外,驻地跟踪审计工程师按实际工作日发放外勤补助,标准为
50 元/天/人,外勤住宿费、伙食补助按差旅费报销最低标准执行; 委托
方负责住宿、伙食的,不报销该项费用;市内驻地跟踪审计工程师按标
准为 50 元/天/人包干使用;松散性跟踪审计,按公司差旅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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