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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引进新理念,促进观念更新

  在我国的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往往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作为完全对立的利益主体,在有关经济活动中矛盾

突出,虽然有各种相关的计价规定、定额和管理办法等,但对文件的解释和理解难达成共识,合作关系紧张,给工程结算管理带来了

 

许多困难。

  在长期的工程实践中,人们从单纯的合约关系,发展为对双赢理念的认同。所谓双赢,即合作的双方(或多方)通过共同合作实

现各自的目标,在某种意义上讲都是赢家。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引入双赢理念,即投资者达到预期收益,承包商获得合理的期望利

润。例如,虽然从合同上讲,业主(工程师)没有义务向承包商提供帮助,但从工程建设的大局来说,业主帮助承包人也就是帮助自

己,这样,不仅可以免遭或少遭损失,从而避免或减少索赔,而且承包人对某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机会,还可以基于友好考虑而

主动放弃。达到双赢,对投资者和承包商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业主的投资估算到承包商的投标报价,以至业主最终选定承包人,

要求参加这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利益主体代表,都要有冷静的头脑、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要实现双赢,投资者与

承包人不单纯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具有了共同获利的合作关系。因此,要求双方合作的经济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

 

度。另外,按国际惯例和成功经验,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委托专业中介咨询机构,可以保证双赢模式的实施。

  目前,国际上开始探讨一种新的合作关系,即 伙伴关系 。尤其是英国、香港等地,正将这一理念贯穿于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工

 

作中。在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中,订立合约的双方,通过各自的代表,商定共同的目标,找到解决争端的方法,分享共同的收益。

  结束语 

  搞好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还要继续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和完善项目法人制度,借鉴和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

经验和国际惯例,继续推进计价依据的改革,继续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继续加强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规范和加强对

工程造价咨询业的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在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同时,把握均衡价格,推行限额设计,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工作的管

理,引入 双赢 理念和 伙伴关系 理念,强化从业管理人员的素质教育,是搞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不可忽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