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提前一个月填写《招聘需求申报表》
;
(二)在编制范围内,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
人审批;新增编制由总经理审批;
(三)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增加编制的,可以由用人部门向行政人
事部门提出增加人员编制申请,报总经理审批,并将招聘入职员工上
报集团行政人事部备案;
(四)如果拟招聘的职位属于新增设的,用人部门应一并写明该
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交行政人事部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招聘工作由行政人事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并派专人负责,用
人部门应配合行政人事部门共同做好招聘工作。
第六条 招聘渠道的选择
(一)内部招聘: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各用人部门的招聘计划,向本
企业全体员工提供招聘信息;
(二)外部招聘:行政人事部应建立顺畅的招聘渠道(网络招聘、
现场招聘、人才市场、校园招聘、劳务市场、媒体广告、推荐介绍、
猎头公司等)
,并充分利用集团统一的招聘渠道,进行招聘。
第七条 招聘录用程序
(一)招聘准备
根据招聘计划,选择通过查阅公司外部行政人事信息库、人才市
场、人才中介、媒体、网络招聘等多种招聘方式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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