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电梯轿厢分别以 50%的载荷和额定载荷,并在通电持续率 40%的情况
下往复运行 1.5 小时,电梯应运行平稳,掣动可靠,起动、运行和停止
时轿厢应无剧烈振动或冲击。
4.6 电梯的静载试验
4.6.1 将电梯轿厢放在最低层,陆续平稳地加人载荷,客梯、病床梯和额定载
荷不大于 2000Kg 的货梯,加人 200%的额定载荷,其余各类电梯加
人 150%的额载荷,保持 10 分钟,各承载构件无损坏,曳引机无打滑
象,掣动可靠。
5 电梯维修保养工作的检验
5.1 定期保养的检验
5.1.1 一般保养的检验:
电梯一般定期保养结束后,由电梯工和主管工程师进行检验,并填写《电
梯月度保养记录》,报部门经理审核。
5.1.2 重要保养的检验
重要保养工作由工程部经理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5.1.3 年检
电梯年检由电梯保养单位之注册检测员负责,并填写《电梯自检验收报
告》报技术质量监督局审核。
5.2 维修的检验
5.2.1 一般维修的检验
一般维修的检验定于故障维修后,由工程部电梯工进行检验,维修人员
填写《电梯设备维修记录》,交工程部保管。
5.2.2 重大维修的检验
重大维修的检验由工程部经理组织主管工程师和电梯工共同进行检验,
组织填写《电梯设备维修记录》,并报管理部、 分管总经理各一份。
5.3 以上检验可依据《电梯维修保养的主要标准》、
《自动扶梯维修保养的主要
标准》及有关电梯国家标准进行检验。
6 相关文件
6.1 《电梯设备维修记录》
6.2 《电梯维修保养的主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