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我们再看看消防运行的规范。一般地说,电梯的消防控制功能会因为国家和地区的消防

规范不同而有所不同,即使在同一个地区也可能由于大楼的功能、防火级别  以及基站的不
同而有些差异。但不管如何,在消防开关动作后,电梯应立即返回底层或基本站,以适应消
防工件的要求。为此控制系统应实现: 

①打下消防开关后电  梯不再应答轿内指令信号和层外召唤信号; 
②正在上行的电梯要紧急停车,对于速度≥1.0m/s 的电梯要先减速再停车,且停车时不

允许开门; 

③正在下行的电梯,中途不再应答任何外召唤和执行轿内指令而是直达基本站。 
待电梯返回基本站进入消防运行状态以后,控制系统应能做到: 
①只应答轿内指令信号,而不应答层  站外召唤信号,且轿内指令的执行都是"一次性

的" 

②门的自动开关功能消失,进入点动运行状态。除门保护装置外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仍

起作用。 

当消防开关复原后,电梯应能立即转入正常运行,这也是消防运行的基本特征。我们从

这个规范可以看到,消防运行能够立即取消电梯的正常运行消失,也能使电锁梯  钥匙的关
断作用失效(即使电梯处在锁梯状态下,无需电梯钥匙,消防开关也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
但是"除门保护装置外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仍起作用",因此它也仅仅是高于正常运行。它明显
的低于电梯紧急操作中的紧急电动运行,更低于电梯的检修运行。 

电梯处在锁梯状态下,无需电梯钥匙,消防开关也  能使电梯进入消防运行状态,这是

消防工作的需要,也是电梯设计者都考虑到了的问题,但是几乎所有的专业书籍在阐释消防
运行时,却忽略了一个消防运行安全的  使用问题,也就是电梯消防运行的规范还有一点不
够完善。我们知道电梯一经进入到消防运行便有:1 只应答轿内指令信号,而不应答层站外
召唤信号,且轿内指令  的执行都是"一次性的";2)自动开关门的功能消失进入点动运行,
除门保护装置外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仍起作用。当消防开关复原后,电梯应能立即转入正常运 
行,这也是消防运行的基本特征。我们设想一下,火灾已经发生,一名消防人员奉命去 21
楼去取一份绝密文件,会不会出现他拿文件的过程中,别人进入轿厢开走  去逃生,而他拿
着绝密文件返回 21 楼的火场中,却无计可施呢?这种推测是有可能成立的,因此在这种危
急时刻执行紧急任务必须是两个人:一个人去完成具体任  务;另一个人负责把守和控制电
梯。这一条也应写入消防运行规范中。 

从运行形态来看,电梯还有两个不太常见和不太被人们熟知的运行形态:紧急电动运行

与对接操作运行。 

GB7588-1995 紧急电动运行规范 14.2.1.4 条紧急电动运行控制规定:对于人力操作提升

轿厢额定载重量大于 400N 的电梯驱动主机,其机房内应设置一个符合 14.1.2 的紧急电动运
行开关。电梯驱动主机应由正常的电源供电或由备用电源供电(如有)

。 

14.2.1.4.1  应允许从机房内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开关,由防止误操作的持续揿压按钮控制

轿厢的一切运行。 

14.2.1.4.2  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操作后,除由该开关控制的以外,应防止轿厢的  一切  运

行。 

14.2.1.4.3  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电气安全装置,

可使 9.9.11.1 和  9.9.11.2

要求的用于限速器的电气安全装置失效。 

14.2.1.4.4   紧急电动运行开关本身或通过另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可使下列电气安全装置

失效:                              

a)9.8.8 安全钳装置上的电气安全装置; 
b)10.4.3.4 缓冲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