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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托方严格按照维保工艺,对电梯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工作,以保证电梯正常
运行。

  3、在合同服务期内,电梯出现紧急故障时,受托方随叫随到,受托方接到委托方电梯故障
电话通知后 20 分钟内,维保人员赶到现场,及时排除故障。

  4、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受托方应委托方要求对其合同内的电梯免费进行一次全面调试检修。

 

  四、 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委托方应缴付维保费:

  1  

、 单价 4000 元/年/台;

  2  

、 单价 4000 元/年/台;

  两台两年总计 16000

 

 

元 大写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

  在维保合同期内,电梯如需要更换 700 元以下的配件,由受托方免费提供。700 元以上的
配件费由委托方支付。

 

  五、 付款方式

  1  

、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认为受托方试用服务期两月内优良,第一次付款为每年合同总

价 50%计 4000 元整。

  2  

、 余款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分 4 次支付,受托方与委托方每隔 6 个月办理一次结算。

 

  六、 服务质量

  1、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按照受托方《保养
施工要求》进行。

  2、受托方维保人员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质量,应达到国家标准
GB7588 的要求,并通过委托方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年检。

  3、受托方维保人员每次对电梯例行巡检保养工作和电梯故障维修工作,必须做维修、保养
记录。该记录单由委托方具体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作为合同执行记录和服务质量、结算依据。

 

  七、 受托方责任和权利

  1  

、 帮助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正常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  

、 负责对需要更换的配件向委托方提出说明,在委托方同意后,受托方进行更换(材料费

实报实销或由委托方提供材料)。受托方有义务协助委托方计划、采购、储备配件及材料。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