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梯 保 养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保养电梯数量、价款:
编 号
品牌、型号规格 层/站/门
数量
(台
)
月维保费
(元/台)
总维保费
(元/台)
壹
450
5400
维保总价:大写人民币伍仟肆佰元整
1、 保养起止时间:
本合同规定的正式保养日期自_2011_年_10_月_8_日起至_2012_年_10__月_8__日
止,为期壹年。
2、 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1、
保养合同期限,乙方派出保养人员每月两次对上述电梯进行例行保养。做好逐
台电梯保养记录,建档备查。保养的范围、内容按本合同附件 1 的规定执行。
2、
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40
分钟内派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 如有必要更换电梯零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进行更换。
3、 付款办法:
1、甲方须在合同签订执行起 7 天内,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的 50%,
(即人民币:2700
元 )
2
、 电梯维保合同执行 12 个月后 10 天之内支付维保费的余款。(即人民币:2700
元)
3、保养费以外的收费按执行单数结算,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支付给乙方。
4、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汇款时请注明汇款单位、用途、银行帐号及合同编
号)。
5、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4、 双方责任:
甲 方:
1、 需定期清理电梯轿厢,地板、踏板、电梯厅门、外召唤等处的卫生。若井底遭水淹
时,应及时排除并采取措施预防漏水或渗水。如甲方需要时,乙方给予相应的
技术指导。
2、 在保养期间内,甲方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对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