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原企业标准《高速电梯整机技术条件》不能满足我公司新品引进和产品开发的需
求,特对其作出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
“
”
在 技术要求 一章中,增加了乘客电梯的开关门时间条款,修改了电梯开关门
过程允许的最大噪声值,规定了考虑磨损后,厅、轿门关闭后,门扇之间或门扇与门柱、门
楣、地坎之间的间隙最大允许值,以及电梯运行时,开启轿门力的最小允许值;
2) 为了方便设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功能允许轿厢装有上行动作的安全钳;
3) 对于设有井道终端减速监控的电梯,增加了允许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及其计算条款;
4)
“
”
取消了 产品分类 一章内容。
本标准编制的主要技术依据是国家标准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GB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欧洲标准 EN81-1:
199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 Schindler 电梯技术目录中的有关技术资料。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 Q/SSE 1-10002-1997 同时作废。
本标准由迅达中国工程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迅达中国工程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建伟、何文伟
企 业 标 准
高 速 电 梯 技 术 条 件
Specification for high-speed elev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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