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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A073

 

填写说明

一、本记录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电梯驱动主机安装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二、主控项目:

1.为了紧急救援时正确、安全、方便地进行救援工作,因此要求紧急操作装置动作必须正常。

2.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

处。

三、一般项目:

1.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端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 20 mm,且支承长度

不应小于 75mm。

2.制动器应动作灵活,制动间隙调整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3.驱动主机、驱动主机底座与承重梁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设计要求。

4.驱动主机减速箱(如果有)内油量应在油标所限定的范围内。

5.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边间隙应为 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

50mm 的台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