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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1 此烟道制造规范是 XXXX 参照德国及 ISO 标准并结合我国国家标准及烟道

工艺设计要求面编制的。

1.2 该规范明确了从原材料进厂的检验、加工的主要方法、制造过程精度控制、

预组装精度控制及相关的要求。

1.3 各制造商在制造前应认真领会、贯彻此制造规范,并根据此规范制订出加

工工艺方案、包装方案等技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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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与表面处理

2.1 原材料

2.1.1 原材料进厂必须附有原材料生厂厂家材质说明书。制造商应对进厂材料,

按炉号依据有关国家标准进行复检。如果采用抽检方式应征求监造代表确认,

并共同定抽检原则及抽检比例。进口材料必须附有中国商检部门出具的商检证

书。上述的证明将作为质量保证的重要依据,存入质量记录文件。

2.1.2 烟道制造所用的原材料以板材为主,型材为辅(H 型钢、工字、槽钢、无

缝钢管等)。对于用来制造内部敷有衬里烟道的原材料,在采购以及成品出厂

时,对表面状况要严格要求。必须要求制造商根据图纸所要求的原材料规格进

行采购。所购材料应是国家大型生产厂新近出厂的。对于库存材料原则上不能

使用,特殊情况下,必须得到合同需方或监造代表的许可,并以逐件检查,

符合要求后方准投料。

2.2 板材尺寸公差及板表面要求、修补条件

2.2.1 板材尺寸公差

原材料的尺寸有公差应满足国家标准 GB709—88。若采取定尺方式定货

时,板材尺寸不符合国家标准 GB709—88 的规定,则板材的长、宽尺寸公差

仍参照 GB709—88 规定,厚度允差在参照 GB709—88 的同时,双方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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