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泥脱水机房、发电机房、变配电设备房。综合办公楼等。

  2.0.6 

 

配套工程 auxiliary engineering

  指为污水处理厂生产及管理服务的配套工程。包括厂内道路、照明、绿

 

化、厂区给排水等工程。

  2.0.7 

 

自控及监视系统 Autocontrol and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是污水处理厂自动化管理系统,通过控制器、模拟盘、计算机系统进行

 

生产运行调度。

  2.0.8 杯口 cup rabbet

  指拼装水池底板预留的凹槽。

  基本规定

  3.1 材料与设备

  3.1.1 污水处理厂工程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

 

能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3.1.2 污水处理厂工程所用各种材料与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
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的规定。

  3.1.3 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具备订购合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说明
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不具备以上条件不得验
收。

  3.1.4 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的材料和设备,其
各项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本规范的规定。

  3.1.5 国家规定或合同文件约定需要对材料进行见证检测的,应进行
见证检测。

  3.1.6 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1.7 进口设备与配件和材料,应按合同文件严格检验,不符合要求
的不得使用。

  3.1.8 所用材料、半成品、构件、配件、设备等,人运输、保管和施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