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研 职
责
1.定期组织全科进行病例讨论、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临床教学,并在日常工作和
教学中起模范作用。;
2.组织协调科研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与应用。
3.组织科研实施,审查科内人员论文投稿。
4.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工作关系
岗 位 工
作
关系
内部关系监 督 管
理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护士长
请 示 上
报
业务副院长和相关职能科室.
外部关系
各业务科室及相关的职能科室
三、任职资格
(一)基本要求
性 别 年
龄
要求
性别:不限。
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
教 育 要
求
学历要求:本科或以上学历,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妇产科专业
从 业 资
格
要求
执业资格:执业医师,并获主治医师或以上职称
工作经验:具备五年以上的妇产科主治医师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经验
(二)知识技能要求
基 础 技
能
要求
1.熟练掌握妇产科专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
2.掌握妊娠与分娩期并发症诊断与处理、难产诊断与处理、妇产科与计划生育各种
手术的技能。
3.掌握与妇产科有关的药理学、组织胚胎学、病理生理学、微生物学知识。
4.熟悉妇产科特殊手术,包括显微外科、内窥镜手术等有关理论与知识。
专 业 技
能
要求
1.具有妇产科较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了解妇产科的最新发展动态。
2.掌握内科、外科、麻醉、内分泌、病理等临床学科中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
知识。
3.熟悉与妇产科专业相关的各项临床检查、影像诊断(超声、放射、介入、细胞学诊
断、放射免疫等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
4.熟悉医学遗传学、免疫学、医学统计等相关学科中与妇产科学密切相关的理论知
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