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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症的应急药品。

  4

 

、具备完善的消毒灭菌设施和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系统。

  (四)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医师必须是经麻醉科住院医师培

训 3

 

年、具备全身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麻醉科执业医师。

  (五)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的全身麻醉,如困难气道、患者

ASA 评分 4 级或 4 级以上的病例,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

 

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2、麻醉科具备处理高危病人及困难气道的特殊设备,如动脉

及中心静脉测压装置以及纤支镜、纤维光棒或纤维喉镜等至少两种

 

处理困难气道的设备。

  3、麻醉科至少有一名具备资深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全身麻醉实施医师

 

  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医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执业地点为

 

申请单位。

  2、经过第一阶段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并考核合格,或经过省

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全身麻醉技术培训基地或麻醉科进

修基地系统培训一年,经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全身麻醉技术的能力

 

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