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症的应急药品。
4
、具备完善的消毒灭菌设施和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系统。
(四)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医师必须是经麻醉科住院医师培
≥
训 3
年、具备全身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麻醉科执业医师。
(五)拟开展疑难危重病例的全身麻醉,如困难气道、患者
ASA 评分 4 级或 4 级以上的病例,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
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
1
、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2、麻醉科具备处理高危病人及困难气道的特殊设备,如动脉
及中心静脉测压装置以及纤支镜、纤维光棒或纤维喉镜等至少两种
处理困难气道的设备。
3、麻醉科至少有一名具备资深主治医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的医师。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全身麻醉实施医师
实施全身麻醉技术的医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执业地点为
申请单位。
2、经过第一阶段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并考核合格,或经过省
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全身麻醉技术培训基地或麻醉科进
修基地系统培训一年,经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全身麻醉技术的能力
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