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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
签字生效。原则上,不批准越级手术。特殊情况下可以批准,但必须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患者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五、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我院已施
行电脑管理手术通知单,科主任及带组教授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术前小结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常规手术:
  一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二级手术:带组教授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手术通知单。
六、特殊手术审批权限
  1、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
的手术。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术机构向医院以及手术医师颁发专
项手术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已取得相应类别手术资格准入的手术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手
术的权限。
  2、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
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
室科主任负责审批。
  3、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
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带组教授审批,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
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值班医生在不违背上级医生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
权、也必须按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重大手术、致残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在已填写的《重要
手术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意见后,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备案并审批。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
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5、需要向医务科报告或审批的手术。
  (1)该学科新开展或高难度的重大手术。
  (2)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参加的手术。
  (3)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4)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5)干部病人(省、市、校领导,省内外知名人士)的手术。
  (6)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7)大器官移植手术。
  以上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备案,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审批。
  6、外出会诊手术
  本院执业医师受邀请到外单位或外地手术,必须按《执业医师法》、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规定》的

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外出手术医师所主持的手术不得超出其在本细则规定的相应手术级别。
七、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