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
、 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
1
、 护师中专学历任职满七年、大专以上学历任职满六年,本科以
上学历满四年、研究生满两年,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
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
主管护师资格。
2
、 担任专业护理组长,负责修订护理计划、检查本组或病区各项
护理工作质量。
3
、 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
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
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
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
、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
、 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
床推广、应用。
6
、 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1
“
、 符合 晋人社职字<2012>66 号文件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
条件 ,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
格。
2
、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人员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