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负责人及技术、经济负责人必须为本机构的专职人员,从事通信建
设管理工作 8 年以上,且具有相应的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2、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专职人员不得少于 15 人,其中
工程系列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具有高级通信技术
及经济类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各不得少于 2 人,具有通信工程
概预算资格人员不得少于 5 人;
3、近 2 年内代理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 4 亿元以上,并有良好的社会
信誉;
4、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三)申请乙级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除应具备通信建设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单位负责人及技术、经济负责人必须为本机构的专职人员,从事通信建
设管理工作 6 年以上,且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
平;
2、具有中级以上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专职人员不得少于 10 人,其中工程
系列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具有高级通信技术及经
济类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各不少于 1 人,具有通信工程概预算
资格人员不得少于 3 人;
3、近 2 年内代理招标项目累计中标金额在 2 亿元以上,并有较好的社会
信誉;
4、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三、程序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