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1 年;
9、近 3 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 8 亿元人民币以上;
10、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
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 人),从事工程招标
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6 人;
11、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
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1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三)暂定级资质标准
申请暂定级资质需满足乙级资质标准中除第 9 点外的所有条件。
招标代理新申报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始申请,需提供下列材料: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提供年审记录);
3
、企业章程复印件;
4
、验资报告(含所有附件)复印件;
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
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6、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
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的复印件;
7、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
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8、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的复印件;
9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