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2、公开发布的招标公告;
3、开标记录;
4、中标通知书。
(六)企业机构设置表(附表四);
(七)中级职称以上专职招标人员名单(附表五)。
第八条 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相应的主管部门转报的申请材料和初步审核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进
行审核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同时将审定结果进行公告。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由商务部赋予预乙级机
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同时颁发《国际招标机构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至下一年年度审核结果公告之日止。
第九条 满足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条件的预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可以申请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
标资格。满足本办法第十六条所列条件的乙级、预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可以申请甲级机电产品国际招
标资格。
第十条 申请人在申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当次申请无效,并且下一年度商
务部不再受理其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申请。
第三章 年度资格审核
第十一条 商务部每年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进行年度资格审核,获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未满
一年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不参加当次年度资格审核。
第十二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应当于每年 1 月 1 日至 10 日将年度资格审核材料报送相应的主管部
门进行初步审核。相应的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 2 月 1 日至 10 日将初步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第十三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申请年度资格审核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上一年度的招标业绩,以其在商务部授权的专业网站开展机电产品国际
招标业务的中标金额为准;
(二)年度资格审核申请书,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变化情况、规范招标措施、国际国内招标业绩综述等;
(三)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一览表(附表六);
(五)资格证书副本。
第十四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年度资格审核予以通过,并由商务部换发资格证
书:
(一)甲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 8000 万美元以上;
(二)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 5000 万美元以上;
(三)预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绩达到 3000 万美元以上;
(四)未违反《招标投标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第十五条 预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在参加年度资格审核时,年度招标业绩达到 5000 万美元以上
的,可以提出升级申请,经商务部审核批准,其国际招标资格等级可以升为乙级。
第十六条 预乙级、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在参加年度资格审核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
提出升级申请,经商务部审核批准,其国际招标资格等级可以升为甲级:
(一)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年度招标业绩为 1 亿美元以上并且注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的;
(二)乙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自获得乙级国际招标资格两年内业绩累计达到 1.8 亿美元以上并且注
册资金在 1000 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