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合理的行政干预。
招标投标本是一种商品交易行为,却带有太多的行政干预色彩。对于公款投资项目,政
府作为国有资产管理者,需要行使一定的监督管理。但如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直接干
预招标投标活动,则可能破坏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性,导致大量寻租现象和腐败案件。由于
招标过程中大量寻租活动,隐形开支增加,产生寻租成本,
加大了交易成本。
2.
招标投标方式与范围混淆。
招标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
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岂不知,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
性质(公款项目、还是私款项目),不管项目大小(造价为 5000 万元,还是 500 万元),一律强
调公开招标,明显加大了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
规模大小,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
不能盲目强求一致。
3.
招标投标方式冗长、繁琐、浪费社会资源。
我国现行的招标方式是将设计图纸发给投标单位,由投标单位计算工程量,再根据自己
计算出的工程量填报单价。投标前,每个投标单位都得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各自计算工程量,
并填报单价,提高了报价成本,特别是对未中标的企业,更是损失重大。而国际通行做法是由
招标人委托专业人士或设计单位统一算出工程量,并在招标文件统一提出。投标时,投标人
只填单价,不算工程量,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可以大大简化投标过程,缩短投标时间,降低投
标成本,
并且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的节约。
(二)
招投标管理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减少工
作中的随意性,本人就《招标投标法》与参加招标投标实际工作,分析目前我国公路工程
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招标投标法法规建设仍不够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
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标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
度不够,
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频繁,控制工程
造价的难度增大。企业内部施工单位多,给招标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企业内部工程管理部
门多,
组织协调工作量大。 #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