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2、职能:(1)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与统计。
(三)公证部门
1、公证部门为

     公证处。

2、职能:(1)审查投标人资质;
(2)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公证;
(3)复核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
(四)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
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5 人或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职能:(1)审阅投标文件,审核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分析、评审投标方案;
(3)负责组织询标、答疑;
(4)根据既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5)出具评标报告。
(五)招标代理机构
1

………

、招标代理机构为

2、职能:(1)接受委托,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评标工作时的数据统计和服务;
(3)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报送有关评标资料;
(4)负责向业主及监督部门备案。
四、招标工作流程
根据近几年我公司从事招标代理工作的经验,拟采用以下工作流程:
1、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之后,我公司将根据每次招标项目的特点,分别组织参加过类似
招标工作、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并将他们补充进招标业务小组,确定项目经理,全面开
展每次招标项目的组织及实施工作。
2、招标资格与备案(根据需要)
携带本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计划批文、规划许可证、工程项目报建证或项目报建备案表,
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用协议、项目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到招标投标
管理部门备案并审查代理人及项目法人资格。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根据国家计委 2000 年第 4 号令规定,拟在国家指定的   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并在工程
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以吸引投标人参加投标、增加竞争性和透明度。
对于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我公司将在与业主单位充分沟通、了解业主单位具体
要求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的特点,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组织资格预审、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由业主方负责(或委托我公司)成立资审小组,资审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第三十七条、七部委 12 号令第九条要求组织并由业主方确定。预审结果出来后,报业
主单位审查认可。负责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同时
向不合格的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的结果。
注:第 3、4 条适用于经审批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
5、编制招标文件
5.1 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有关行业部门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