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休风前必须停煤,否则考核 30 元/次,不按停煤程序,考核 30 元/
次,复风前必须先送空压风,否则考核 30 元/次,发生烧皮管另考核 10 元/
根。
4、炉况失常
工长必须严格执行固定操作方针,三班统一操作,及时判断并正确处理
各种失常炉况。
⑴、滑尺、崩料处理:
1
低于正常料线 0.5m 以上,适当缩小矿角、焦角。
2 料线<2.0m,不附加焦。
2.0m≤
≤
料线 3.0m
≥
,加焦 500kg
≥
料线 3.0m
≥
,加滑尺焦 1.0t
。
③发现风大、料慢,及时分析原因,应有减风控制意识。
④崩料后压量关系未受影响,透指正常,顶温回升较快,可不控制上料,料
≥
尺动作不好,压量转紧,减风 10 K pa,待关系稳定、料尺动作后,逐步
放料加风,料尺动作不好严禁强行补尺。
违反以上各条,每项考核 30-50 元。其他如荒煤气温度超高、悬料、炉凉、
风口灌渣等,根据生产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5、程序性操作:
⑴严禁高压切煤气、放风,违者每次考核 30-50 元。
⑵休风、切煤气必须遵守安全、技术规程,违者视情考核 50-100 元,造成
安全事故从重处罚。
⑶休、放风前、打水控制顶温至 150℃左右时,必须及时关闭炉顶打水,否则
每次考核 30-50 元,造成安全事故从重处罚。
⑷处理紧急休风、突发事故时,工长必须及时迅速、措施得当,否则考核 50
-100 元。
⑸休风前悬料必须待料坐下后,方可休风,否则考核 50-100 元。
⑹悬料未下、倒流休风时,工长要出去巡视风口,严禁风口正面站人,否则
考核 30-50 元。
⑺炉况不好、渣铁未尽,休风前减风要缓,拉风至 10-20kPa 时要观察风口,
缓慢拉风,否则发生灌渣,除按相关规定考核外,另考核 50 元。
6、其他
⑴工长或副工长每班必须查料至少三次,工长至少一次,否则少一次考核
20 元。
⑵工长或副工长认真填写各种报表记录,填写不按规范、按生产报表记录规
定考核。
⑶主控室内必须至少有一名工长,否则考核 30 元。
⑷工长根据上炉出铁及下料情况,要有对 2 个或 3 个罐意识,否则因此渣铁
未尽堵口,考核 20-50 元。
⑸工长必须认真核对变料单,变错料一次,考核 50-200 元。
⑹工长未经请示,严禁变动料制超过 5 批,否则一经查出,考核 50-100
元。
⑺严禁长期顶温过低,超过一小时顶温低于规定值(80℃),必须果断采取
措施,否则考核 20-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