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报告
致 委 托 方 函
王瑜
:
受您委托,我事务所对您委托的位于花溪区清溪路31号九龙
花园和德台一单元(建筑面积130.73平方米)的住宅用房进行估
价。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
地产抵押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上述房地
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10年12月14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
人民币53.49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评估
单价为4092元/平方米。
估价的详细结果,见附后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此 致
贵阳天创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
所
法定代表人:
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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