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科目及时间分配表

 

 

 

 

科目顺序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初步安排日程

1

 

 

科目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6

 

 

小时 第二天下午

2

 

 

科目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3

 

 

小时半 第一天下午

3

 

 

科目 建筑结构与设备(知识题)

3

 

 

小时半 第一天上午

4

 

 

科目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知识题)

3

 

 

小时 第二天上午

 

以上初步安排日程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

 

二、第一考试科目〈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具有建筑学领域有关学科理论概念和基本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的基

 

本概念与技术知识,具有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的实践能力。

1.1

 

场地设计:

1.1.1

理解建筑基地的地理、环境及规划条件。掌握建筑场地的功能布局、环境空间、交通

组织、竖向设计、绿化布置,以及有关指标、法规、规范等要求。具有对场地总体建筑环境

 

的基本的规划设计与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1.2

 

建筑设计:

1.2.1

熟悉建筑设计的基础理论,掌握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环境关

系、功能分区、流线组织、空间组合、内外交通、朝向、采光、日照、通风、热工、防火、

节能、抗震、结构选型及其他设计要点,以及建筑指标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并

 

具有设计构思和实践能力。能对试题作出符合要求及有关法规、规范规定的解答。

 

三、第二考试科目〈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总体要求:应试者应正确理解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建筑技术,常用

节点构造及其涉及的相关专业理论与技术知识,建筑安全防护设施等。并具有绘图表达能力。

 

2.1

 

建筑构造:

2.1.1

熟悉低、多层住宅、宿舍及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的房屋构造。掌握建筑重点部位的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