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
(不含
职业
中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
术)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
制)毕业
5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
术)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
制)毕业
7
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
制)毕业
8
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
制)毕业
10
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
术)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
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
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
毕业
3
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
年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
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
年
(1 “
”
) 相近专业 :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
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
筑、村镇建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 167 号),本表本科
“
”
及以上和大专的相近专业中加入了 环境艺术 。
2 、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 3 年
(含 3 年)以上的人员。
3
、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 13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
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 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
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
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有关要求,
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全部科目考试合格领取
资格证书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
还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地区
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 号)有关要求,
申请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