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资格后,年度
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
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
处分者,延迟 1 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 2 年以上。
(三)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 3
年以上。
(四)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
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 4 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