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它事项
(一)为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各地应按照全国注册建筑
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考场、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注建[1998]14 号)、
《专业人员技术
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 3 号和原江西省人事
厅、监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赣
人字[2007]130 号)要求,对违反有关考试考场纪律,尤其是经鉴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
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试费用:按原国家计委计办价格[2000]299
号和省人事厅赣人字 [2000]80 号文件
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 号)精神,一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
期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各科目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
(四) 2010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
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
“
号)。 2010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
”
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将随准考证下发至考生。
联系人、联系电话报考:时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0791-6203670
考务:省人事考试中心 0791-6371585
附件:1、2010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2010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0 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0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附件 1:2010 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内 容
2010 年 2 月 10
日前
下发考前规则模板
2010 年 4 月 2 日
前
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安排考场、发放准考证、上报试卷预订单
2010 年 5 月 8 日
至 5 月 11 日
考试(具体时间见附件 4)
2010 年 5 月 14
日前
下发考后规则模板
2010 年 6 月 4 日
前
各地以 ftp 方式上报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分配信息及客观题成绩
2010 年 6 月底
前
完成一、二级注册建筑师作图题阅卷工作,上报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
分配信息及考试成绩
2010 年 7 月中
旬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 2:2010 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学位或学历
从事建筑设计
的
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
年限
建筑学
本科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
2 年
2008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