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年、月、周、日生产计划的独立制定权,和变更计划的独立安排权及按计划安排生产的权力;
4
、
对影响正常生产的缺料、技术、工艺、设备、环境等问题有指正权及改进的建议权;
5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的先处理后汇报的权力。
六、使用设备
一般办公设备
七、任用资格
受教育程度
:
专科以上
年龄:
25
岁以上
经
验
:
有三年以上车间、现场、质量工作经验
基本技能
:掌握车间计划、调度知识,生产管理知识
基本素质
: 较强的领导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沟通能力影响力、工作责任心强
八、业务接触对象
公司内(部门内):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公司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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