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image

1.1.3 设计文件构成

每个子系统的设计文件一般包括:
1) 文字部分
主要包括各子系统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表格。
2) 图样部分
一般包括:区域位置图、总平面、竖向布置图、土方图、道路设计图、管线综合贴图、总平面详图,图上都会表达
各系统图的图纸说明和图例。区域位置图一般在 A1 图纸上绘制。如果用地面积较大,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图、土
方图、道路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这几套图分别在 A0 图纸上以 1:500 或 1:300 的比例表达不完整时,可以将这
些图纸分幅出图,分幅比例大于 1:500,另外要用小于 1:500 合适比例的图纸将整个地块表达完整。

1.1.4BIAD 设计深度规定》摘录:4.3.2 总图系统

1)以下为一般工程的基本图纸内容,如工程有特殊需要,还应再增加。
区域位置图
建设基地在城市中的位置。标明所在区域及与主要城市干道的关系,非城市区域的建设项目标出距城市的方位
及周边重要的标志物(如村镇、地理风貌等)。
本图宜单独表示,当在总平面图中表示时,应保证合适的比例,以表达清楚。
总平面 1300150011000

 

对于规划报审用总平面应按政府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一般为 1:500,1:1000)绘制,但当因建筑尺度
较小难以表达完全下述内容要求时,则须另辅以放大比例的总平面(一般大于 1:500)。
1) 原地形和地物(可单独表达,也可在总平面上与新设计内容合并表达,表达方式应避免造成对新设计内容

的辨识的不便);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注明坐标及高程系统(一般不应采用场地建筑坐标值。如不得已采用,应注明与测量

坐标网的相互关系);

3) 建筑基地各角点的测量坐标(可辅以定位尺寸),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控制线的位置;
4) 建筑基地周边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基地外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

数;

5) 建(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包括地上地下)
建构筑物位置一般应表示首层平面轮廓,当以层顶平面表示时,应同时将首层平面轮廓以虚线、色度(色块填
充)等方式表示出来。地下建筑、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的范围以虚线、色度等易于区别的线型图例表示;
6) 应表示出建构筑物与基地周边建筑的间距;
7) 建构筑物的层数、高度、建筑高度一般标注为室外地面至层顶檐口或女儿墙的高度并宜予以说明;
8) 防空地下室一般应单独绘制总平面,以虚线、色度(色块填充)等方式表现出位置和范围、防护密闭门外的

室内外通道并标出长度;

9)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汽车坡道、排水沟、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10)

建筑基地内外主要绝对标高,建筑室内外主要涉及相对标高及与绝对标高及与的标高的关系;

11)基地出入口、建筑各出入口及名称;
12)

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13)

建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 建筑物名称编号表 ;

14)

如当地规划报审有明确要求,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

各地规划管理部门的其他特殊要求。

【说明】第 14 项中,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首先应列于涉及说明中,而根据各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主要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