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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紫 薇 花 园 建 筑 材 料 采 购 合 同
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
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 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
”
、单价、金额见合同 货物清单 ,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
“
”
同附件 货物清单 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
”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 货物清单 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
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有效期: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10年2月19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 拾元整(¥:元)。详见合同附件 货物清
”
单 。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
同实际结算总价超过本合同暂定总额 元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
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
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
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