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
;
六、运输方式及装卸费用负担: ;
七、包装方式及费用负担: ;
八、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十、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现场后,经购货单位验收合格,由购货单位接收人验收合
格并签字后,出具相应的验收证明及收货单,购货单位在收到供货单位提供的付款票据
资料文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支付凭证给供货单位,支付
95%
的材料款,预留
5%
作
为质量保证金,待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无息返还。
十二、违约责任: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
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合同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合同履行地:
十五、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货款付清后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供货
单位
贰
份,购货单位
贰 份。
十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1、建筑材料到达现场后,由供货单位负责卸货,在未取得购货单位同意的情况下,
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处合同总价款的
5%
作为罚金,由此造成货物的损坏、丢失等情况
,
全部由供货单位承担。
2、供货单位在现场卸货时,若造成现场物品损坏或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由此造成
的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供货单位承担。
3、供货单位未按购货单位要求时间将建筑材料送到施工现场,处合同总价款的
1%
天
的罚金,并承担由此给购货单位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