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接到撤销通知的《采购申请单》,应及时处理,并在采购计划中删除。
3.5
寻价及洽谈要求:
3.5.1 充分了解所购物资的品名、规格、质量要求及其他特别要求。
3.5.2 向供应商详细说明品名、规格、质量要求、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3.5.3 同规格产品的供应商至少货比三家。
3.5.4寻求其他更适合的替代品。
3.5.5 经成本分析后,设定议价目标。
3.5.6有没有价格上涨、下跌因素。
3.5.7 《寻价单》应注明与供应商议定的成交条件。
3.5.8 如果是紧急需求临时购买,采购人员可以参考以往之类似的价格,免经寻价、
比价手续。
3.6
订购。
3.6.1 以下采购活动应签订合同:
3.6.1.1需预付定金。
3.6.1.2长期需用的物资。
3.6.1.3
采购金额
元(人民币)以上。
3.6.1.4有附带条件的。
3.6.2 分批交货的须在合同中注明。
3.6.3 重大机械设备在订购时,必须在合同中注明是否需要供货方安装或机械设备使
用的技术培训。
3.6.4无法按需用日期交货的必须及时通知申购部门。
3.7
采购要求。
3.7.1采购人员应对供应商所提供物资进行详细检验,确认是否与订购单或《采购申
请单》所列内容一致。
3.7.2 建筑材料设备的质量证书、合格证、有关部门的认证书及有关说明资料必须齐全。
3.7.3需要试验的材料,及时抽样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7.4采购物资到达公司后,采购人员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入库验货。
3.7.5 建设材料设备在采供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供货单位,更变材料设备的品牌、
等级。材料设备的更改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经理签字并书面通知方可办理。
3.7.6重要、特殊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设计部门,并标明材料、设备的等级、规格、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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