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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急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净空。

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

补偿器

,水平安装。

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

塑料管

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

支架间距

应符合:

25mm

的塑料管垂直安装器支架的最大间距为

1.0m

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宜设置

金属或塑料套管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20mm

;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

,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

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
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

阻燃密实

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3.3.16

  各种

承压

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

水压

试验,

非承压

管道和设备应做

灌水

试验。

应做灌水试验的管道有

室内安装的雨水管道、吊顶内的排水管道、埋地的排水管道

4.1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 一般规定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

与管材相适应

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1.3  管径

小于或等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

螺纹

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

做防腐处理;管径

大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

法兰或卡套式

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

二次镀锌

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结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连接及法兰连接等形式。塑
料管和复合管与金属管件、阀门等的连接应使用专用管件连接,

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

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4.2.1  

室内给水

管道的

水压

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

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

,但不能小于

0.6MPa

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

必须

进行

通水试验

并做好记录。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分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

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

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

室内

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

平净距不得小于

0.5m

;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能小于

0.15m

。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

在排水管的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径的

3

倍。

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

4.3.1

  室内

消火栓

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

二处

消火栓做试射

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4.3.3  

箱式消火栓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栓口应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1m,允许偏差±20mm。
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为 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100mm

,允许偏差

±5mm

 

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 3mm。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5.2.1

  

隐蔽或埋地

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

不低于

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

或底层地面高度。
检验方法:满水 15mm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 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
5.2.4  

排水塑料管

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

4m

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

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

2/3

,通球必须达到

100%。
5.2.6  在

生活污水管道

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立管上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附
近应安装检修门。
2 在连接 2 个或 2 个以上的大便器或 3 个及 3 个卫生器具的污水

横管

上应设置

清扫口

3 在转角小于

135°

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