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时,劳动者往往无从索赔。虽然《公司法》已对公司的经营场所有所规定,
但此次新
《劳动合同法》仍对劳务派遣单位的办公场所和实施做出了强调性规定,旨在
“
”
清顿 皮包公司 ,规范劳务派遣市场。
第三,除了具备注册资本以及办公场所、设施以外,新《劳动合同法》还对
劳务派遣单位的软件设施做出了要求,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还
“
”
应具有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的用
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
第四,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具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为一
项兜底性条款,避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在有变化的情况下,不会与新《劳动
“
”
合同法》相冲突。根据目前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是经
营涉外的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取得特别许可方可经营,否则,不得经营涉外的
劳务派遣业务。
3、企业应对
此条实施之后,将对准备开展劳务派遣业务以及已存在的规模较小的劳务
派遣单位产生较大影响,使得他们不得不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改善经营条件,
以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同时此条对于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经济实力强、管理规
范的劳务派遣单位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此条的实施提高了劳务派遣
行业的准入门槛,客观上限制了一部分潜在的竞争对手进入劳务派遣行业,
另外也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市场,确保劳务派遣市场的有序运行。
二、对劳务派遣加强监管,开展经营需取得行政许可
1、法条对比:
原法条
新法条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
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
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
“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
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
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
”
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