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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

的安全。

(2)生产副经理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

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

(3)项目总工程师: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

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质安副经理: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

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

品的发放和使用。

(5)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

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6)施工工长(专业工程师):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

项工程的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

习。

4.安全管理制度

(1)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

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编制的

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2)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

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

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3)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

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4)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每十天定期作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

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

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5)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