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点原则:以最少的频次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数据,如实反映项目排放浓度和总量。
布点方法:参见相关技术规范。
(注: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工业类项目)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布设于各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无组织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高在源下风向 2~50 米范围内的浓度
最高点,参照点设在上风向
2~50 米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监控点高在单位周界外 10 米范围内
的浓度最高点。监控点最多
4 个,对照点 1 个。
(2)废水
◆处理设施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性污水、
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
;雨水排口。
(3)噪声
◆厂界噪声: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敏感建筑物较近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
的位置。厂界外
1 米,高 1.2 米,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 1 米,厂界有围墙要高于围墙。同时设
点测背景噪声。
◆高速公路噪声: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 200 米范围内选取至少 5 个有代表性
的噪声敏感区域,垂直于公路方向距路肩
20、40、80、160 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监测点,选在
户外平坦开阔地方
◆振动: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 0.5 米以内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固废的检查(来源、判定、鉴别种类、产生量、处置方式);固废的鉴别监测(对
照名录和标准鉴别性质
)
1.4.分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技术方法 P268)
1、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做为关注重点
2、环评报告确定的评价重点
3、工程自身特点确定的调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