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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点原则:以最少的频次取得最有代表性的数据,如实反映项目排放浓度和总量。

  布点方法:参见相关技术规范。

(注:以下方法也适用于工业类项目)

  

(1)废气:

  

◆有组织排放:布设于各处理设施各处理单元的进出口烟道、废气排放烟道

  

◆无组织排放:SO2、NOx、颗粒物、氟化物的监控点高在源下风向 2~50 米范围内的浓度

最高点,参照点设在上风向

2~50 米范围内。其余污染物监控点高在单位周界外 10 米范围内

的浓度最高点。监控点最多

4 个,对照点 1 个。

  

(2)废水

  

◆处理设施单元的进、出口,第一类污染物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生产性污水、

生活污水、清净下水外排口

;雨水排口。

  

(3)噪声

  

◆厂界噪声:法定边界布设多个测点,包括距敏感建筑物较近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

的位置。厂界外

1 米,高 1.2 米,距任一反射面不小于 1 米,厂界有围墙要高于围墙。同时设

点测背景噪声。

  

◆高速公路噪声: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 200 米范围内选取至少 5 个有代表性

的噪声敏感区域,垂直于公路方向距路肩

20、40、80、160 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在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影响的所有噪声敏感点设监测点,选在

户外平坦开阔地方

  

◆振动: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外 0.5 米以内

  

◆电磁辐射:

  

◆固体废物:固废的检查(来源、判定、鉴别种类、产生量、处置方式);固废的鉴别监测(对

照名录和标准鉴别性质

)

  

1.4.分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重点(技术方法 P268)

  

1、审批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做为关注重点

  

2、环评报告确定的评价重点

  

3、工程自身特点确定的调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