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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此时可采用送补结合法。首先是对有疑点的桩复打,使其下沉,把松开的接头再顶紧,使之
具有一定的竖向承载力;其次,适当补些全长完整的桩,一方面补足整个基础竖向承载力的不足,

 

另一方面补打的整桩可承受地震荷载。
  2.4 纠偏法。桩身倾斜,但未断裂,且桩长较短,或因基坑开挖造成桩身倾斜,而未断裂,可

 

采用局部开挖后用千斤顶纠偏复位法处理。
  2.5 扩大承台法由于以下三种原因,原有的桩基承台平面尺寸满足不了构造要求或基础承载

 

力的要求,而需要扩大桩基承台的面积。
  2.5.1 桩位偏差大。原设计的承台平面尺寸满足不了规范规定的构造要求,可用扩大承台法处
理。
  2.5.2 考虑桩土共同作用。当单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要扩大承台并考虑桩与天然地基

 

共同分担上部结构荷载。
  2.5.3 桩基质量不均匀,防止独立承台出现不均匀沉降,或为提高抗震能力,可采用把独立的

 

桩基承台连成整块,提高基础整体性,或设抗震地梁。
  2.6 复合地基法此法是利用桩土共同作用的原理,对地基作适当处理,提高地基承载力,更

 

有效的分担桩基的荷载。常用方法有以下几种。
  2.6.1 承台下做换土地基。在桩基承台施工前,挖除一定深度的土,换成砂石填层分层夯填,

 

然后再在人工地基和桩基上施工承台。
  2.6.2 桩间增设水泥土桩。当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在桩间土中干喷水泥形成水

 

泥土桩的方法,形成复合地基基础。
  2.7 修改桩型或沉桩参数 2.7.1 改变桩型。如预制方桩改为预应力管桩等。
  2.7.2 改变桩人土深度。例如预制桩过程中遇到较厚的密实粉砂或粉土层,出现桩下沉困难,

 

甚至发生断桩事故,此时可采用缩短桩长,增加桩数量,取密实的粉砂层作为持力层。
  2.7.3 改变桩位。如沉桩中遇到坚硬的、不大的地下障碍物,使桩产生倾斜,甚至断裂时,可采
用改变桩位重新沉桩。 2.7.4 改变沉桩设备。当桩沉人深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可采用大吨位桩架,

 

采用重锤低击法沉桩。
  2.8 其他方法 2.8.1 底板架空。底层地面改为架空楼板,以减填土自重,降低承台的荷载。
  2.8.2 上部结构卸荷。有些重大桩基事故处理困难,耗资巨大,耗时过多,只有采取削减上部
建筑层数的方法,减小桩基荷载。也有采用轻质高强的隔墙或其他材料代替原设计的厚重结构而

 

减轻上部建筑的自重。
  2.8.3 结构验算。但出现桩身混凝土强度不足单桩承载力偏低等事故,可通过结构验算等方法
寻找处理方案。如验算结果仍符合规范的要求时,可与设计单位协商,不作专门处理。但此方法属
挖设计潜力,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万不得巳时用之,且应慎之又慎。
  2.8.4

 

综合处理法。选用前述各种方法的几种综合应用,往往可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2.8.5

 

采用外围补桩,增加周边嵌固,防止或减少桩位侧移等。

  总之,桩基施工质量关系到整个建筑物的工程质量,在桩基施工过程中,遇到各种意外情况,

 

应及时通过业主、监理与设计部门联系,按设计部门的设计修改通知或会议纪要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