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单项(位)工程层数超出本定额时,工期可按定额中最高相邻层数的工期差值增加。
4一个承包方同时承包2个以上(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单项(位)工程的最大工期为基数,另加
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相应系数计算:加一个乘0.35
系数;加 2
个乘 0.2
系数;加 3
个乘 015
系数; 4个以上的单项
(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5坑底打基础桩,另增加工期。
6.开挖一层立方后,再打护坡桩的工程,护坡桩施工的工期承发包双方可按施工方案确定增加无数,但最多不超过50天。
7基础施工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砂、溶洞、暗滨、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基础处理时,由承发包双方确定
增加工期。
8
.单项工程的室外管线(不包括直埋管道)累计长度在 100 m
以上,增加工期 10
天;道路及停车场的面积在 500 m
2
以
上,在1000 m
2
以下者增加工期 ID天;在5 000 m
2
以内者增加工期20天;围墙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
十一、本定额凡注明 XXX
”
“
以内(下) 者,均包括 XXX”
“
本身,注明 XXX以外
”
“
(上) 者,则不包括 XXX”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