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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合同担保的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决不可等闲视
之。合同担保是独立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预付款担保、保证金担保等项目。一般地说,承包商和承保人是关系比较密切
的,否则承保人不会给承包商担保。合同但保的关键要认真分析研究发包人的
担保条件,要做到合情、合理、合法,损害承包商利益的苛刻条件是不能接受
的。另一方面,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者,要认真研究合同条款,要特别注意和
防止业主终止合同的风险条款。同时对担保金额进行技术处理,不能因担保泄
露标价。要选择好履约方式,充分研究保单条款及加强保函的管理等。
    在合同签订时,一定要熟悉掌握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并严格依法签订。
在合同条款上要认真研究,评估,磋商,不能把注意力仅放在造价上,而应
主要放在可能引起争议的条款上,特别是违约处罚和索赔风险上。这就要求合
同双方必须把双方责任、违约、罚款、索赔、免责等都要做出规范的界定和具体
规定。一旦发生争议问题,就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加以解决。要严格履行合同
条款,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尽管如此,发生
合同纠纷仍在所难免,这就要求双方:一是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解决。在纠
纷面前,双方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通过友好、合理、合法的协商途径及时
解决,不能让一时一事的纠纷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二是一旦发生纠纷严格
按合同条款处理。按照惯例,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解释可能存有差异,在解决纠
纷时,一般采用非对抗式和对抗式两种方式解决。非对抗式采用谈判、调解解
决;对抗式采取仲裁和诉讼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在合同中都应做出明确规
定。
   
 施工保险管理
      建筑企业由于其行业自身的特点,一直以来安全事故问题比较突出,成
为国内安全事故高发行业之一,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建筑市
场竞争激烈企业利润降低至使项目安全费用投入低,防范措施不能到位;大
量民工涌人之后,职工素质相对降低,安全意识差;加上赶工期等因素出现
了安全管理漏洞,引发安全事故发生等。另一方面我国建筑施工企业保险意识
淡薄普遍存在,虽然我国《建筑法》48 条强制规定,建筑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
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不少企业并没有做到。而国外法律规定在施工
前必须办理好各种保险,才能进行施工作业。这是对施工企业和职工的一种风
险保障,也是企业规避风险的一项有力措施。
      进行施工投保的目的是转移施工风险,以弥补因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施
工保险应包括施工全过程,即所有的施工人员的人身事故保险,材料、设备运
输保险等。施工过程的保险要明确各方的风险责任,明确投保险别和申办方式
等。要研究保险合同和保险单的条款是否能保护自身利益。所以在进行施工投
保时要充分利用 FIDIC 条款和保险公司关于保险条款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减
少失误和经济损失。
      目前,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项目管理的组成部分,通过风险管理项目,
管理者能有效地保证目标控制的顺利进行,寻找项目实施的最大保障,最终
使施工企业项目的总目标得到最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