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了贯彻总公司成本管理制度,统一项目的基础管理模式、提高
项目的管理效益,规范标准成本的编制,由法务合约部牵头、总部相
关职能部门(工程部(含劳务、集采、设备)、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财
务部、技术质量部、安全环境部、党委工作部等)以及局属各单位的共
同努力下,编制了《中建七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项目标准成本编制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从部署制定到现核准印发,前后历时六个多月时间,编写
组调研近 10 家单位,五十多个项目,组织召开了两次专项研讨会议,
涉及编审人员 40 余人。为此,对为本办法提供支持与帮助的各有关单
位及人员深表谢意!
编写人员:
尹大勇 兰 天 鲁 兵 路军平 陈瑞勇 李海建 王大讲 王贵生
朱光明 唐耿文 吴耀清 李 力 黄翠玲 张小荣 吴建英 束锁
云 刘民军 赵仕锋 陈国安 陶征淮 张先文
王建华 毕 晔
石新艳 李 凤 吴权权 范满强 菅俊超
高 杰 宋 阳 孙忠
杰 裴柏林 姚进东 彭 敏 付新建 杨学平
2010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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