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一、发改委审查项目建议书
(详询地区发改委)
二、建设规划环保局(厅)
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意见
1、申报材料
建设单位须携带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图、
平面布置图、规划预审意见、用地证明材料(复印件)。
2、办事程序
(1)填写申报表、提交必备材料;
(2)现场勘察;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表);
(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建设局;
(5)建设局提出审查意见;
(6)建设局局务会审核;
(7)地区环保局审批;
(8)下达审批意见。
三、规划选址意见书
1、申报材料
(1)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拟建设项目位置图;
(3)申请人或委托人的有关证明(若申办过程中换人需重新
出具证明)
(4)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文件
(5)土地预审意见
(6)根据项目性质需要,需征询有关部门(如消防意见
等)的意见。
2、办事程序
(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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