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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二)按医疗组织性质分类

(1)公立医院。国家或省、市、区(县)等各级政府直属的医院。
(2)军区附属医院,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产业附属医院等医疗机构。
(3)个体私办医院,社会团体自办医院等商业性医疗机构。


(三)按医院分级管理要求划分
(1)省(部)级、县级、乡镇级。
(2)市级、区级、街道级。

书 二、医院的规模

综合医院的规模是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密度、患病率和服务半径,考虑城
乡远、近期建设的发展,由城镇医疗网总体规划确定。


其规模大小以病床数定级,可由五十至千床不等。一般县(区)级医院规模

为 100~300 病床,乡、镇、街道级医院多数在 100 床以下,省(市)级医院

则在 500 床左右,有的特大型医院病床已达千床以上。


城镇综合医院的规模指标可按 5~7 床/千人,工矿企业医院则按 1.3~
1.8 床/每百名职工计算。
综合医院的用地面积约为 80~130㎡/床,建筑面积可按 41~53㎡/床
估算。


第二节综合医院基地选择与总平面设计

书 一、基地选择原则

(1)医院基地应满足国家及省、市卫生部门按三级医疗卫生网点布局的要求

和城市规划部门的统一规划要求。
(2)基地要求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区道路,便于病人到达与分流。同时
要求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避免医院本身的污水排放和放射物质对周围
环境的影响。
(3)基地大小应按卫生部门颁发的不同规模医院用地标准,在节约用地的
前提下,适当留有发展用地。地形力求规整,地势宜高爽。
(4)基地应有充足的清洁用水源,并有城市下水管网配合,电源能保证供
应。
(5)医院基地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以及高压线路等,不应
邻接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书 二、综合医院的功能分区与组成

综合医院是一组复杂的建筑综合体。一般中、小型综合医院的总平面功能可
分为两大区:一是医疗区;二是后勤行政区。
对于大、中型综合医院还可区划出医技区、教学区和生活区(图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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