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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考核 约占 70  

% 50  

% 40%

  

 

能力考核 约占 15  

% 30  

% 30%

  

 

态度考核 约占 15  

% 20  

% 30%

  员工考核总得分=业绩分+能力分+态度分
  八、考核表
  1  

、 考核表按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分为经营管理类和职能管理类研发技术类三种,各类下面再细分成主

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资源部与各相关部门研究和设计统一的表格。人力资源部对考核的指标制定有一定通用

性的评分参考表,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对考评因素和要点进行调整,但未经与人力资源部协商通过
前,不能擅自调整考评结构和要素赋分。
  2  

、 年终考核成绩由人力资源部存于员工个人档案中,除人事决策委员会和各部门总经理外,其他人员

一概不得查阅。
  九、考核评价

  1  

、 考核结果的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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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类型的考核结果按员工考核总分,划分为 特优 、 优秀 、 中等 、 有待提高 、 急需提高 五等

级,并作如下界定:
  

 

 

 

 

 

等级 特优秀 优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总分 95

 

分以上 85―95  

分 70-84  

分 50-69  

分 50 分以下

  2  

、 考核等级比例控制:

  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及心理误差(晕轮效应,对比效应,平均化等),考核结果经过除权处理实行部门

(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门,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 5%
  优秀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 15%
  中等人数: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 65%
  有待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 10%
  急需提高人数:约占本部门(分公司)员工总数 5%
  注:考核列入极优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须同时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考核程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  

、 员工自评:按照 考核权限表 ,员工选择适当的考核量表进行自我评估

  2  

、 直接主管复评:直接主管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复评。

  3  

、 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对考核结果评估,并最后认定。

  补充建议:
  当直接主管欲评分数与员工自评分数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档级时:
  1  

、 直接主管应让员工本着客观的原则再次自评

  2  

、 如员工再次自评分数变化不大时,直接主管可以进行复评,并向该员工的间接主管说明情况

  3  

、 当员工自评分数与直接主管分数出现档级上的差别,建议主管应该与该员工进行面谈,并完成 绩效

面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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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最后考核分数归入 急需提高 或 特优 时

  1  

、 建议该员工主管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完成 绩效面谈表

  2  

、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体的事实说明,作为考核结果的补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诉

  1  

、 考核申诉是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过程中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合理而设定的特殊程序。

  2  

、 部属与直接主管讨论考核内容和结果后,如有异议,可先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诉,由部门主管进行协

调;如部门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可向人事决策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门专员进行调查协调。
  3  

、 考核申诉的同时必须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

  十二、考核与奖惩

  1  

、 公司将考核结果与岗位津贴相挂钩,按员工的年度考核成绩对员工的职位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原则

如下:
  ①特优员工:原则上岗位津贴上调一级

  ②优秀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在机会适当时,可作职务晋升处理
  ③中等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
  ④有待提高员工:岗位津贴不作调整,但列为年中考核对象。

  ⑤急需提高员工:岗位津贴下调一级,且列为年中考核对象。
  2

、年度考核为 有待提高类 员工的处理

    

① 岗位津贴暂不调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晋升处理

    

② 若年中考核再评为 有待提高 ,则岗位津贴下调一级,若等级在 有待提高 之上,则岗位津贴不调

整,也可按正常程序作晋升处理。
    

③ 若年中考核再评为 有待提高 ,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评为 急需提高 ,则公司与此员工解除劳动

用工关系。
  3

、年度考核为 急需提高类 员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