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生应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及实践环节训练,修满
165
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
48 学分,专业基础课 28 学分,专业课 29 学分,限制性选修
课
12 学分,公共选修课 8 学分,独立设置实践 40 学分,毕业设计(含论文)及毕
业答辩合格,准予毕业。
六、各学期教学计划总体安排表(略)
七、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教学计划总体安排表(略)
八、各课程模块学时学分结构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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