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情况确定监理机构人员分工;
负责监理机构日常工作,定期向监理单位报告;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
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审查承建单位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审定承建单位的开工报告、系统实施方案、施工进度计划;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主持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参与工程质量和其他事故调查;
审查承建单位竣工验收申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测试验收,签认竣工验收文件;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审核签认承建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